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县应急管理局 > 法规文件 > 法规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矿山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局机关各股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矿山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汛期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早谋划,做好安全防汛准备工作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矿山防汛度汛工作责任重大,要提高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绷紧思想之弦,强化防范之举,落细应急之策,督促矿山企业做好防汛度汛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的要求,早部署、早备战、早预防,切实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矿山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矿山企业要在汛期前开展全面的防治水隐患排查,重点抓好矿山、尾矿库、排土场及矿区周边河流、山塘、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塌陷区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及时将隐患整治到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登录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

地下矿山:重点自查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是否在雨季前及时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对防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确保灵活可靠;是否定期检查防水闸墙,疏通泄水孔,及时处理异常情况;是否全面排查井田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矿井是否配备专职机构、专业探放水队伍、专门探放水机具,受水威胁地点作业是否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探放水原则;极端天气是否及时停产撤人到位,是否因停电导致人员滞留井下。

尾矿库:重点自查是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是否进行调洪演算,并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是否建立应急撤人响应机制,编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响应及时、组织有力、落实到位;是否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

三、压实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

(一)落实防汛安全主体责任。矿山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调整补充防汛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防汛责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分析研判,汛期前要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编制2023年度汛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汛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巡查制度,细化值班值守工作。

(二)实行尾矿库度汛方案报备。3月8日前完成尾矿库的防洪度汛方案的编制并报县局。

(三)强化尾矿库风险防控措施。按照《赣州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根据省厅《关于切实抓好尾矿库“一库一策”编制及实施的通知》等要求,尾矿库企业于汛前编制、完善“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及责任清单(一牌二图三清单)。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最终设计坝高时,应当对坝体进行一次全面勘察,并由设计单位进行坝体稳定性复核,未完成坝体稳定性复核的,不得继续投入运行;在汛期前应委托设计单位根据尾矿库实测地形图、水位和尾矿沉积滩面实际情况进行调洪演算,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确定汛期尾矿库的运行水位、干滩长度、安全超高等安全运行控制参数;各尾矿库在汛期前组织一次针对本库特点的应急演练;所有尾矿库在线视频监控在3月31日前必须接入省平台。

(四)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矿山企业要对照防汛排查重点进行自查自纠,于3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局。县局结合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逐一排查是否存在重大隐患,督促企业按“五落实”要求抓好隐患整改,确保安全度汛,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

(五)强化应急联动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及时获取预警信息,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依托优势矿山、尾矿库建立分片区联合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帮互助应急抢险格局。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尤其是强降雨前,要按照《江西省尾矿库应急抢险工作指南》强化风险管理和现场处置,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人员疏散撤离,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县局报告,并迅速组织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