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落实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8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家指导服务,推动金属冶炼、有色、轻工、建材、机械、纺织等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造纸、湿法冶炼等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有限空间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消除有限空间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二、工作内容
对标《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突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槽罐、纸浆池、腌制池等风险较高场所,突出清理清淤、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一)开展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可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成立专家服务团队,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指导辖区内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各工贸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主动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有限空间的指导服务工作,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安全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管控。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有限空间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管控,全面摸排掌握企业存在的有限空间及其安全风险,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及后果、作业主体、防护要求等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督促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附近逐个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有效管控有限空间安全风险。
(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对不按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治理的企业,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时,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即对企业进行处罚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四)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结合本辖区工贸行业实际情况,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有关专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员工工作职责、气体检测数据,作业条件确认和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应急装备、监护人员,以及安全技术交底等要素的业务知识,督促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按层级审批,存档备查。
(五)规范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各工贸企业要充分利用好专家库作用,持续开展邀请专家指导服务,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以推动构建专家指导服务长效机制为导向,以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为核心,根据企业有限空间场所特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涉及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及事故应急演练,从预案制定、现场作业、事故发生、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等环节,全过程检验有限空间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加强对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对承包单位作业实行审批和监督;探索长效机制建设,边工作边总结边提升,为构建具有我县特色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在去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本次工作内容,将实施方案送达到相关企业。同时要摸清辖区有限空间企业底数、登记建档,形成台账,严防失控漏管。
(二)指导服务阶段(6月—8月)。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组织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专家指导服务。要对照专家服务事项内容,按照“四位一体”模式,对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全面开展监督指导服务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9月—11月)。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对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发现仍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县应急管理局将采取重点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的组织领导,结合辖区行业企业实际,确保重点企业全覆盖。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安排专人负责,同时要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督促企业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加强技术力量支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承包企业相关负责人等要全程参加,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积极学习总结其它企业的经验、做法,采取适合本企业实际的先进技术手段,通过改进工艺设备设施和专业作业队伍外包管理模式等,不断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个人,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市应急管理局将实行每月调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请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局工贸股确定一名联络员,同时收集汇总好本辖区工贸重点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于6月6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工贸重点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等资料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