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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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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根据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制定《全南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增强,重大风险隐患有效治理,全县工贸行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结合全县工贸企业实际,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内容除县安委会部署的共性工作任务外,重点从六项安全风险、六项重点事故隐患方面抓好落实。

(一)全面整治六项安全风险

1.整治安全意识淡薄的风险。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即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由企业重新组织培训,坚决纠正安全培训缺乏针对性、培训走过场等问题。重点推动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组织全员学习《江西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要点及典型案例》、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推动提升安全意识。

2.整治安全责任缺位的风险。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七项法定职责要求。严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抽查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看是否按要求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履职能力、是否履行法定职责。严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看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培训并推进落实,尤其对企业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分管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企业在厂区显著位置公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接受群众监督。

3.整治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结合实际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组织开展重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推动有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持续运行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4.整治源头管控乏力的风险。加大对工贸行业建设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宣传宣贯力度,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掌握工贸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信息,主动靠前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法定要求。重点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抽查力度,对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评价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5.整治危险作业失控的风险。企业对检维修、登高、动火、用电、有限空间等作业环节事故多发、易发的高风险性,完善并落实相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开展外包作业、危险作业事项,应审核作业人员安全资质资格、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应急处置和预案等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内容和加强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6.整治应急处置不当的风险。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制定应急预案、配齐救援器材、组织预案培训、制定演练计划。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涉及熔融金属、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业,必须开展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确保救援处置科学、及时,坚决杜绝盲目施救行为。

(二)深入整治六项重点事故隐患

1.整治消除钢铁、粉尘涉爆等行业“21项”重点隐患。督促各钢铁、涉爆粉尘(10人以上)企业做好常态化自查,把“钢八条”“粉六条”纳入日常隐患检查表,明确检查周期,落实责任人员,形成自查整改台账。

2.整治消除有限空间作业两类重点隐患。持续深化造纸、蔬菜腌制、印染、皮革和羽绒(毛)加工及其它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涉煤气作业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治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并存档备查。重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确认、标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应急演练等方面的专项检查,通过严格执法推动工贸企业整改问题隐患,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3.整治消除钢结构筒形仓九项重点隐患。深化冶金、建材企业已建成运营的用于储存固体物料的钢结构筒形仓(斗、塔)和有固体物料参与反应的钢结构筒形容器(统称钢结构筒形仓)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监管台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对照九项重点检查事项进行自查,自查整改情况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扎实组织开展重点冶金、建材企业钢结构筒形仓重点隐患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整改要求,及时向其它企业进行通报。

4.整治消除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隐患。围绕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坚决确保重大隐患彻底清除到位无“反弹”。认真检查核验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工贸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是否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涉及重大危险源场所及涉燃爆涉腐蚀涉毒害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着力消除一批重点事故隐患。

5.整治消除高风险及较高风险企业重点隐患。以冶金(含机械铸造)、有色、建材行业为重点,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重点排查治理涉及金属熔融及吊运、煤气作业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企业加强对炉(窑)水冷元件和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的设置、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日常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各地也可结合历年辖区内工贸行业事故规律特点,选定安全基础薄弱、事故隐患多的行业领域开展重点隐患专项整治。

6.整治消除“三违”行为重点隐患。以防范遏制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多发事故类型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典型“三违”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强令冒险作业,外包作业无统一协调管理,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等各类违章指挥行为;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入危险区域进行加油、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作业场所内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保用品,检维修时未采取可靠能源切断等各类违规作业行为;设备运行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等各类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28日前)。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二)企业全面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全面自查自改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力量开展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风险管控“两个清单”,编制自查自改报告。自查自改结束后,各工贸企业将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自查自改报告报送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三)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县应急管理局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重点隐患,依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或现场措施处理决定书;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县应急管理局对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深入分析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对策措施,健全完善一批治本制度并推动落实,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基础,全面提升工贸行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及时将总结评估情况上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屡屡重蹈覆辙,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各工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将成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做好文件解读、业务培训、进展调度、督查通报、总结分析等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

(三)强化问题处置。各工贸企业要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县应急管理局将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走过场的工贸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四)严格执法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将结合“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企业自查自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且正在整改的,可依法从轻或不予处罚;对企业自查自改未发现但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重处罚;平时对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态度不端正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