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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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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委、市安委会工作安排,以应急管理“五大体系”、“五大能力”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安全专项治理,着力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积极推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重大风险管控水平得到有力提升。烟花爆竹企业继续保持零死亡事故。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

  (一)强化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推进落实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两个导则”。指导督促化工园区主管部门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定期开展一次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准入把关,提升化工园区一体化、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深入排查消除重大风险隐患。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实施精细化监管治理,督促A、B级高风险化工园区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抓紧整改提升,整改完成前实行禁批、限批,倒逼加快关闭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短板企业,严防风险外溢叠加发生“多米诺”效应。

  (二)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管控。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暂行规定》,严格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定期开展辨识与评估,建立健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可靠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体系,个人和社会风险值符合要求,及时排查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9〕11号)落实,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信息预警系统建设应用水平,落实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分级推送,分级处置,定期分析制度。2020年,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纳入系统应用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推动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的系统接入、运行工作,逐步实现系统应用效能最大化。

  (三)强化重点地区风险管控。积极配合国家应急部完成第三轮、第四轮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带动提升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与水平,并以点带面推动危化品重点地区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力量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专家服务指导工作,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强化危化品源头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景俊海省长提出的除国家布局和延长产业链外,我省原则上不再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依规设立的化工园区。从严实施涉及“三重一高”安全许可及监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与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持续推进糠醛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严格企业从业人员学历和资格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考核合格,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督促各地监管人员和有关企业负责人通过“化工安全教育服务平台”参加危化品安全知识网上培训,鼓励各有关企业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组织开设的化工安全复合型高级人才培训班,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提升。

(五)强化部门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安委办作用,通过制发警示提醒函等方法,推动相关部门深化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管控。指导推动有关地区联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紧绷应急意识,提升敏感性预判性,迅速妥善安全的处置突发事件事故,稳妥做好舆论引导宣传,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严防因处置不及时、不当造成衍生事故,防止事故后果扩大升级。

  二、继续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重要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夏季高温雷雨和自然灾害多发季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等重点时段,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一)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巩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果。按照国家部署大力推进危化品安全3年专项提升行动,推动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持续深化空分装置安全、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控、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与安全仪表配备完善、承包商管理、硝化反应安全、精细化工安全、企业周边安全、反“三违”等专项整治。加强约谈、通报、督导,督促持续排查消除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执法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化学品包装要求,严厉查处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信息与生产的化学品不相符,甚至刻意隐瞒化学品危害信息等行为。进一步深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配合做好相关禁毒工作。积极配合工信部门推进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二)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和新颁布实施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市监、供销社等部门,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质量、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强化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严格规范精准执法。按照省安委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硝化等危险工艺、烟花爆竹储存、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点为执法重点,认真执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危化品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提高执法专业化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实施“监管干部+专家”、“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处罚特别是事前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督促企业有效落实重大风险防控责任与措施。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后承接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着力加强事后监管工作力度。

  (二)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和考核。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抽查力度,对不落实和假落实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依据《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推进实施“逢事故必考、逢许可必考、新任职必考”,并把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执法对象,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升主体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突出以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江苏响水3.21爆炸等重特大典型事故案例为重点,督促有关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敬畏生命、敬畏安全。通过组织观看视频讲座、现场培训等方式,开展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负责人警示教育,剖析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监管问题,推动各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履行监管职责。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烟花爆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各要素深入融合,从严从实组织开展标准化企业评审认定工作,依规严厉查处流于表面、质量不高、水平下降的企业,推动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