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局相关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2022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要求,增强安全防范治理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全力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化解矿山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创建无事故矿山,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矿山领域安全稳定。
三、执法检查的主要任务
(一)专项执法检查
1.2月至3月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执法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执法检查。
2.3月至5月以尾矿库为重点的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执法检查。
3.6月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执法检查。
4.7月至9月,安排一期“专家会诊式”专项执法检查。
5.10月至12月,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专项检查。
(二)日常执法检查
对正常生产、建设矿山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符合性或保持性。主要检查爆破、井下动火、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依照设计及法规要求建设施工,安全评价及安全检测检验报告的质量及真实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其他上级交办或组织的检查。
(三)联合执法检查
协调公安、乡镇、自然资源等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加强对停产停建关闭矿山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或基建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重要敏感时期执法检查
开展春节、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敏感时期监管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意识,务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格监管和优服务相结合,在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的同时,做好指导服务,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严明组织纪律,以钉钉子的精神,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警钟长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工作氛围,树立监管干部良好形象。
(二)督促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各项安全投入,认真做好今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安全许可、基础建设、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组织实施到位;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