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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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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全南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全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全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全南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实行监察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全县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县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27人(主任科员2人):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6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全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全南县应急管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全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6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7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结转374.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4.7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6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0.4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62.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6万元;项目支出57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68.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8.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1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资福利支出36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6万元;项目支出57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68.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0.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8.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1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62.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6万元;项目支出57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68.3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2.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37.38万元,下降62.8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 森林消防应急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积极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扑火技能培训训练、应急救援等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火灾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为我县林区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证。

2)立项依据:森林防灭火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做好森林防灭火作,可为我县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证。

3)实施主体:全南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各项政策、负责协调组织全县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理、扑火应急队伍的培训、火灾扑救、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森林防火“清明、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和扑火工作;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森林防火培训、演练;重点防火期内各项防火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上级和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安全巡查次数()全年

=360/

日常巡查覆盖率()

>=80%

日常巡查次数(次)

>=20/

森林防火培训人数

>=40/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次(次)

>=1/

防护设备日常维护次数

>=120/

防火灾宣传活动举办数(次)

>=120/

时效

公众生态环境保 护稳定

>=98%

成本

森林火灾受害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长期保障

满意度

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8%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3.8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9.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80.91万元,比上年增8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原森林消防运兵车及执法车辆老旧,需重新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