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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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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实行监查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全县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全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全南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编制人数合计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4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703001应急管理局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5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75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3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9.2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3.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5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9.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9.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全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4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3.4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4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9.2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0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2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5,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5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森林消防应急专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积极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扑火技能培训训练、应急救援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为我县林区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证。

2)立项依据:森林防灭火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可为我县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证。

3)实施主体:全南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各项政策、负责协调组织全县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理、扑火应急队伍的培训、火灾扑救、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2森林防火“清明、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和扑火工作;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森林防火培训、演练;重点防火期内各项防火工作及应急救援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8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防火培训人数

1

防火灾宣传活动举办次数

120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次数

1

质量指标

森林防火培训合格率

98%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9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有效减少经济损失

有效

生态效益指标

火灾发生率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

98%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全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6.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9.6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万元,比上年增加3.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一辆应急通信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督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安全监管: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应急救援: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03][全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申报表_202401251124180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1261132130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1261132131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126113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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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1261132156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1261132167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1261132168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126113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