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人民防空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
(四)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牵头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测绘备案及应用、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八)负责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九)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城市供水、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一)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年末其他人员9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092.5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35.38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本年收入合计3657.15万元,较2019年减少3958.84万元,下降51.9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657.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5092.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044.68万元,较2019年减少3571.31万元,下降46.89%,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047.85万元,较2019年减少387.5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58.68万元,占11.34 %;项目支出3586万元,占88.66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87万元,决算数为403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98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型城镇化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2万元,决算数为2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6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按预算填报口径列入,住建系统退休人员整合。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05万元,决算数为 29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外项目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1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外项目支出。
(五)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94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抗疫住房项目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8.2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0.05万元,较2019年减少10.5万元,下降3.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2万元,较2019年减少14.54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4万元,较2019年增加1.96万元,增长19.68%,主要原因是:住建系统退休人员整合。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12.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进行办公设备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1万元,决算数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的44.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7.75万元,下降3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安排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安排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安排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1万元,决算数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的44.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7.75万元,下降35 %,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99批,累计接待119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2万元,降低21.82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办公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45.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能较好的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考核本单位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县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无2020年度预算绩效项目,在县级部门决算中无需反映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今年无2020年度预算绩效项目,在县级部门决算中无需反映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其他抗疫相关支出):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