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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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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人民防空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

(四)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牵头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测绘备案及应用、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八)负责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九)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城市供水、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一)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四)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拆迁、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企业(机构)资质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物业服务等行业的管理。

(十五)组织编制全县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七)负责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

(十八)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九)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和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调解工作。

(二十)负责拟定全县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执行标准规范;

(二十一)管理全县工程检测;负责进入施工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管理;组织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检查评比,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创优(文明工地)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节能质量专项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查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工程质量争议的仲裁;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和备案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含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全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全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全南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全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编制人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编制人数1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84人,实有在职人数50人,实有行政在职人数9人,实有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编制在职12人,实有全部补助事业编制在职人数29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第二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总额为932.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8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43%,其他非税收入196.74万元,比上年下降45.2%,罚没收入4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政府性基金收入9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上年结转收入147.65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支出总额为93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81%,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9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8万元、资本性支出131.46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城乡社区支出70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6.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8万元;资本性支出131.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8.0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8.38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12.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6万元;资本性支出11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3.38万元,下降5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31.4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7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占用国有资产总额348.5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64.0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4.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119.48万元,办公家具33.82万元,其他设备31.2万元)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7.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44.42万元比上年减少7.8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要求缩减15%

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政府赋予我市的省级管理权限和先行先试项目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府办抄字[2019]540号县政府批准,上年度采购新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罚没收入:反映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住建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