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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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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教科体局研究,现就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招生对象

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二)城区小学学区2021年秋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学区划分不变,仍按原学区划分(详见《全南县城区小学学区示意图(2021年秋)》)进行招生。以适龄儿童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房产所在地确定学区。

(三)城区小学招生预测数

城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学位数:实验小学315个(7个班),第二小学450个(10个班),第三小学405个(9个班),第四小学585个(13个班),4所小学合计新生学位1755个。

(四)城区小学入学流程

1.城区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因蓝湾半岛、半山墅、山里江南、书香华府楼盘尚未正式入住,以上楼盘业主子女凭有效购房合同到实验小学、第三小学或第四小学就读,楼盘入住后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到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3.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父(母)、祖父(母)所属不动产登记证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原件;

3)预防接种证原件。

到第二小学就读的学生(含转入)除需提供以上原件外,还需提供需提供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学生信息页共3页)、不动产登记证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复印件。

二、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小慕小学、木金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及其他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

(二)城区初中学区

2021年秋城区初中学区划分不变,仍按原学区划分(详见《全南县城区初中学区示意图(2021年秋)》)进行招生。城区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以实际家庭住址确定学区,其他学生以学生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房产(有效购房合同)所在地确定学区。

(三)城区初中招生预测数

城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学位数:第二中学100020个班),第三中学750个15个班),合计1750个学位。

(四)城区初中入学流程

1.城区初中七年级新生预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根据实际住址按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招生。小慕小学、木金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根据意愿安排至第二中学或第三中学(寄宿制)就读。

3.小升初学生携带户口簿原件到原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初中就读学校(第二中学或第三中学)报名。参加委托教学的200名学生,按全南燕园实验中学公布的时间报到入学。

三、随迁子女就学

(一)随迁子女就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

2)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加盖银行公章)。

父母(祖父母)居住证的可不提供务工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直接申请就学;在城区经商兴业的,需提供父母(祖父母)营业执照和户口簿原件等证明材料。

(二)审核程序

随迁人员持以上材料于2021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戴好医用口罩、测温、“三码”联查、保持1米以上距离到县教科体局排队审核。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和全员核酸检测地区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和居家监测未满期的人员不得前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生安排到县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就读,初中生安排到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就读。

四、转学规定

(一)转学含义

本公告所指“转学”指的是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学生从某一学校转往另一学校就读,以及由小学六年级跨乡镇(含跨省、市、县)升入初中七年级就读,主要指转入我县学校就读。

(二)转学程序

1.转学条件:

1)户籍或房产在学校所在的学区;

2)回原籍就读;

3)随迁人员子女转学。

城区学校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2.转学流程:

1)家长到转出学校获取学生电子学籍号;

2)开学时提供转学佐证材料及学籍号交转入学校,到转入学校填写《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

3)在开学一个月内到转入学校跟踪电子学籍是否调档成功即可。

五、其它说明

(一)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烈士等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其它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跨学区学生,一名学生只能到一所学校入学报名,确保义务教育班额逐步下降。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每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戴好医用口罩进入校园,且须配合学校测温,实行“三码”联查,保持1米以上距离。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和全员核酸检测地区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和居家监测未满期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五)凡在入学时提供虚假户籍、虚假工作证明、虚假工资流水等证件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该次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赣州市全南县教科体局。入学咨询(投诉)电话:0797-2634645。

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