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乌桕坝中心小学2024年单位
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全南县乌桕坝中心小学是一所初级义务教育学校。
学前教育职能
一、幼儿园的基本职能
1、对半岁--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和谐发展,并为幼儿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本幼儿园的实际,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教学、安全保健卫生等计划。
3、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有计划地搞好幼儿园建设。
4、督促检查班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贯彻实施,组织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5、开展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进行教育改革,推广新的幼儿教育训练方案、教材等科研成果,提高教育质量。
6、开展多项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7、负责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用品的订购、采购和计划供应工作。
8、负责幼儿的体检、卫生保健、安全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9、保障幼儿一日三餐饮食的科学营养、合理安排。
10、建立家园联系制度,采取适当的形式与家长沟通,研究幼儿教育对策,实现家园共育。
小学教育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认真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严格执行小学教学大纲,保证完成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力争“四率”均达到省教委要求;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的改革;为初中输送合格的新生。
(3)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工作,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乌桕坝中心小学1所(内设一年级1个班,二年级1个班,三年级1个班,四年级1个班,五年级1个班,六年级1个班,共6个班),教学点2个(包括马坑小学一年级1个班和二年级1个班,白泥坑小学一年级1个班),大吉山幼儿园1所。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电教处、少队处、党支部。
编制人数小计22人,实有人数小计9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5人,退休人数49人,遗属人员16人。小学阶段学生数173人,幼儿园阶段学生数2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乌桕坝中心小学收入预算总额为40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81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64万元;其他收入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乌桕坝中心小学支出预算总额为40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9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0.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8万元;项目支出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6万元,其中:小学教育支出18万元,学前教育支出3.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26.57万元(包括小学教育支出296.83万元,学前教育支出29.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7万元。项目支出21.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全南县乌桕坝中心小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8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08.57万元,其中:小学教育支出278.83万元,学前教育支出2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0.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53万元,减少6.0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总额763.7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570.1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3.5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154.82万元,办公家具24.00万元,,无形资产9.67万元,其他设备5.09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保教费
⑴项目概述:确保保教费规范使用,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行。
⑵立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赣发改收费字〔2013〕705号)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乌桕坝中小学(大吉山幼儿园)
⑷实施方案: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日常运行等开支
⑸实施周期:2024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56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坚持以服务教学为中心,为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日常运行等提供经费保障,保证教学活动开展有序。
课后延时服务
⑴项目概述: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校内延时服务工作。
⑵立项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10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教基字[2021]38号 )、《全南县中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教科体字〔2021〕76号)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乌桕坝中小学
⑷实施方案: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学生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⑸实施周期:2024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解决学习日下午放学后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顾、安全存在隐患等社会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使广大家庭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全南县乌桕坝中心小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3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小学教育:反应本单位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二)学前教育:反应本单位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