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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财政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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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全南县财政局

主要职能:

财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订县与乡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行政仲裁。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九)编制县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会昌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研究、财政信息、财政宣传等项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法定依据

办公室

刘永军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南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中心

李春平

预算股

李春平

国库股

李志锋

农业农村股

刘绍文

债务金融股

陈俐

社会保障股

余胜

经济建设股

钟家汉

行财股

陈亮

企业股

吕浪

乡镇财政管理股

高洪

会计股

余志强

财检办(监督股)

邱伟英

国资办

林陆

政府采购监管股

叶敏

基建管理中心

胡国庆

直属管理单位

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全南县金龙大道27

邮政编码:

341800

联系电话:

0797-2607922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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