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现决定从2024年2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举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凡以上单位存在以下形式设立“小金库”的情况,均可举报:
1.私存私放设立“小金库”;
2.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5.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6.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以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8.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9.账外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股权债权、对外投资);
10.其他情况。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财政监督与政府采购监管股,2607927
2.网络举报。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qnczjdg@163.com
3.信函举报。举报信件寄至:全南县财政局(全南县金龙大道27号)邱伟英,邮编341800。
三、受理时间
2024年2月19日至5月15日,其中: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已设专人独立负责处理举报事宜,确保举报人个人信息绝对保密。
特此通告。
全南县财政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