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人大机关
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人大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人大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人大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大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受县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
第一条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需提请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提出审议报告;向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组织起草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审议县政府及所属财政经济部门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命令、指示和规定,审议乡(镇)人大及人大主席团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提出审议报告;根据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财政经济有关方面特定问题进行调查,提出报告;对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和报告;检查财政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了解上级和各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报告;审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决算的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监督县政府及所属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政府财政经济部门的联系;办理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财经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和代表批评、建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负责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集修改意见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法制委员会。做好对接上级人大的立法调研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服务工作;做好收集梳理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关于立法意见、建议的工作;做好法治全南、依法治县、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监察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监察司法工作的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初审意见,为常委会提供情况和建议;对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对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情况,检查普法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视察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政知情、议事决策提供服务,促进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改进工作;协助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认真研究法治建设所面临的新问题、新课题、为推进我县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治县;对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草案)征求修改意见的具体事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并整理上报;承担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社会建设委员会。向县人大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和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提请县人大或者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议,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提出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的建议;对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认为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组织开展正式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对上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向县人大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和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提请县人大或者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议,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提出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的建议;对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认为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组织开展正式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对上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全南县人大机关共有预算单位1 个,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 人,实有人数53人,在职人数28人,退休人员25人。遗属补助4人。
第二部分 人大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607】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元)
第三部分 人大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人大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555.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9.1%。其他收入25.97万元,比上年下降3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人大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555.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4.6%。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0.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4.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9万元;项目支出15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4.4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4.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9万,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4.49%。项目支出15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人大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9.11%。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03万元。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南县人大办占用国有资产总额193.0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25.04万元;车辆2辆,年末价值36.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1.14万元(包括办公设备41.53万元,办公家具14.09万元,其他设备75.52万元等)。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39万元。
1.人大全体会议项目
(1)项目概述: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立项依据:全财发[2020]66号文件。
(3)实施主体:全南县人大办
(4)实施方案:根据工作职能安排,该项目由办公室、各工委会负责实施。 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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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1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8%。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接待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原因:未计划购置车辆。
公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1.25%。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人大事务: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五)人大会议:反映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支出。
(六)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