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大数据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参与拟订全县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我县的数据资源采集、管理、共享、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促进大数据的应用开发;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外网、政务应用系统、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和服务;协调维护全县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县大数据中心机关(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508001大数据中心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含绩效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1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7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4人,单位由副科级单位升格成正科级单位,中心工作及业务工作量增加,划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5险1金等资金也列入预算收入总额。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5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2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1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78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4人,单位由副科级单位升格成正科级单位,中心工作及业务工作量增加,划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5险1金等资金也列入预算支出总额。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10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万元;其他支出2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0.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93.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5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4人,单位由副科级单位升格成正科级单位,中心工作及业务工作量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10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62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4人,单位由副科级单位升格成正科级单位,中心工作及业务工作量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7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如台、个、辆等)。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218.98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部门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56.06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如无,则写:2023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十)重点项目:2023年度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及运维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提供全县政务外网1GB出口带宽,保障政务外网、县乡视频会议系统、电子政务系统、政务外网“乡乡通”工程等系统平稳运行。
⑵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升级政务外网出口带宽并将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抄告》全府办抄字(2017)564号。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大数据中心
⑷实施方案:由县大数据中心向县电信分公司支付政务外网1GB通信带宽、县乡视频会议系统保障等费用30.88万元,并由县电信分公司负责保障,由县大数据中心向赣州市电信分公司支付政务外网“乡乡通”工程保障费2.9万元。由县大数据中心自行保障的电子政务、政务外网接入等项目费用4万元。
⑸实施周期
2023年度。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7.78万元。
⑺绩效目标(文字简要描述绩效目标)
提供全县政务外网1GB出口带宽,保障政务外网、县乡视频会议系统、电子政务系统、政务外网“乡乡通”工程等系统平稳运行。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全南县大数据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6.4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税务主管部门代缴的在职职工5险1金的费用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