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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大办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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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大办2023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全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县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需提请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提出审议报告;向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组织起草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审议县政府及所属财政经济部门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命令、指示和规定,审议乡(镇)人大及人大主席团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提出审议报告;根据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财政经济有关方面特定问题进行调查,提出报告;对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和报告;检查财政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各级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报告;审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决算的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监督县政府及所属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政府财政经济部门的联系;办理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财经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和代表批评、建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负责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集修改意见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法制委员会。做好对接上级人大的立法调研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服务工作;做好收集梳理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关于立法意见、建议的工作;做好法治全南、依法治县、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监察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监察司法工作的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初审意见,为常委会提供情况和建议;对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对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情况,检查普法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视察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政知情、议事决策提供服务,促进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改进工作;协助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认真研究法治建设所面临的新问题、新课题、为推进我县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治县;对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草案)征求修改意见的具体事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并整理上报;承担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社会建设委员会。向县人大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和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提请县人大或者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议,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提出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的建议;对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认为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组织开展正式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对上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向县人大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和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提请县人大或者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议,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提出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的建议;对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认为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组织开展正式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对上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全南县人大办预算单位共有1.编制人数小计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人,事业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7人,行政在职人数3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6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01001人大办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3-03-01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全南县人大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02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5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和工作业务量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4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全南县人大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02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5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和工作业务量的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9.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2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全南县人大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2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和工作业务量的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5万元项目支出219.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2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3.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4.85万元,下降34.99%,主要原因为:响应党的号召,节约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1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 部门共有车辆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全南县人大办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142.35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全南县人大办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19.20

(十)重点项目:人大代表视察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人大代表视察经费

立项依据:保障人大代表视察经费支出

实施主体人大办

实施方案:用于保障乡镇人大代表视察经费支出

实施周期1

年度预算安排45.05万元。

绩效目标用于保障乡镇人大代表视察经费支出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全南县人大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0.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4.9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人大代表视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法定内容和重要形式之一,是代表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具体实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