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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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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部门

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和决策在县城城市社区的实施。研究提出县城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2.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

3.承担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纪律检查、宣传统战、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城市社区共青团、妇女、工会、关工等群团工作任务;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

4.指导社区做好社区居民管理和思想政治、道德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及文体娱乐活动;

5.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等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6.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7.负责落实武装、征兵、民兵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处突维稳和双拥任务;负责城市社区生产生活安全监管,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8.依法(授权)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协调解决社区居民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辖区内社区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职能;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2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6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6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44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9万元、农林水支出311.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6.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万元;农林水支出31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4.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6.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万元;农林水支出31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44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9万元、农林水支出311.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1.5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 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638.41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项目7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446.97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本部门在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

1)项目名称: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基层组织建设项目。

2)项目概述: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日常运转以及人员薪酬;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群众。

3)立项依据:根据相关文件及部门实际情况设立。

4)实施主体: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5)实施方案: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由部门具体落实。

6)实施周期:一年

7)年度预算安排:311.95万元

8)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日常运转以及人员薪酬,帮助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群众。预算安排为:

1.社区保运转经费78万元

2.居民小组长工资20.16万元

3.妇女小组长工资20.16万元

4.社区干部工资报酬补助183.91万元

5.社区党员活动经费9.72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基层组织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

>=200人

质量

报酬发放完成率(%)

>=100%

时效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区干部工作能力

提升社区干部工作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

建设节约型社区

建设绿色节约型社区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和健康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0001城区委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