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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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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县内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工作要求,参照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推“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县电子化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已发布公告的,按原方式进行)

二、操作要求

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登录网址:http://117. 163. 32. 17: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再要求投标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如确需提供样品的,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供应商指派专人将样品送迖指定地点。

2.投标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不见面开标”系统学习, 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确保“不见面”开标工作顺利进行。

4.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使用操作培训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请相关当事人登录“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操作手册及培训视频进行学习,网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ll4419/common_list.shtml。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推行“不见面开标”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密切配合。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与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等单位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宣传。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不见面开标”工作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投标供应商解释说明工作,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并反馈。

全南县财政局:0797-2608927;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0797-2630453;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江苏国泰新点公司:400-998-000

全南县财政局            全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830

全财发[2021]98号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