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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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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财政部门决策部署,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支持各单位、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围绕“六稳”、“六保”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疫情期间政府采购工作安排

继续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文件精神保证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绿色通道”,明确与疫情无关非紧急采购活动的管理要求,确保全县各项采购工作有序科学开展。

(二)做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日常报备工作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7号),切实落实简政放权,强化主管单位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日常报备工作。

今年1-11月,我办共受理报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98批次,采购预算金额97116.43万元,剔除PPP项目后为:2204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0.9万元,增幅7.52%。

(三)做好财政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做好了2020年度年报2021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月报、季报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把好全县政府采购数据信息上报关。

今年1-11月,全县累计采购成功131批次(含集中采购和开标项目),实际成交金额96809.36万元,剔除PPP项目后为:2173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45.3万元,增幅22.18%,总共节约资金273.02万元。

(四)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贫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相关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各预算单位填报采购预留份额,积极做好采购工作。

截至11月23日止,全县共有88个单位(部门)填报(含未确认)2021年度预留采购贫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食堂)为13.34万元,采购预留份额比例29.98%;工会预计采购金额15.69万元;全县共有20个单位(部门)完成了交易(食堂),已完成交易总金额为11.94万元,完成比例为89.5%。

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动态监管及专项检查工作

1、根据赣州市财政局2021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将赣州招投标串标投标犯罪预警打击模型平台亮红预警线索移交调查处理的函》,对此次移交的亮红预警4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形成了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2、7个采购单位下发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动态监管告知函》,书面告知并提醒其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

)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赣财购〔2021〕3号)文件要求,对以入围方式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了2个单位的相关工作资格库。同时,在县政府媒体平台、各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地张贴、公示了《全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举报告知书》,并设置了举报联系电话。

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1、开展了营商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2021年10月29日,按照全南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全南县2021年江西营商环境日活动”工作部署,在县城河边街集中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咨询、答疑等集中宣传活动。

2、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等便企利企政务改革。2021年8月30日印发全财发[2021]98号《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工作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县电子化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切实减轻企业参加投标竞标成本,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3、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的规范性监管。一是,印发了全财发[2021] 62号《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和全财发[2021] 67号《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引导和监督招标人(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公平对待各类县场主体。二是,向各招标代理机构传达了《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纠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赣财购〔2021〕5号),责令并监督各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收取投标供应商的采购文件工本费,合计实际清退金额为17.81万元。三是,印发了全财发[2021]97号《关于转发《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和全财发[2021] 22号《关于转发《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开备案和履约支付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大力推进以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工作。四是,参照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行“不见面开标”工作,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县电子化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

截至1125日止,全县发布采购项目信息数量占采购项目总数比重达100%;电子化采购项目占政府采购总项目比重达100%;全县填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全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比重为93.26%。

做好网格及疫情防控分片包干责任区的工作

按照县、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克服人手少的困难,不折不扣地做好上级和局办下达的网格巡逻、疫情防控等任务。

做好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工作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的相关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申报开通各采购人账号,并通过“全南微新闻”微信公众号、县政府官网和各县直、乡镇单位挂点帮扶的形式,积极宣传和发动我县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入驻,全面大力推进卖场的实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