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度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名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养名额和专业
名额:2023年我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培养名额为3名(其中文科1名,理科2名)。
学校及专业: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具有全南县户籍的优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有志从事基层水利技术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且能胜任基层水利生产实践工作。
3.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报考类别为本科兼专科或单报专科,报考科类为文史或理工。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县水利局办公室(寿梅路11号)
(三)联系电话:0797-2632057
(四)报名须带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县招考办开具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其中户口本和身份证需同时带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考生需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到县水利局如实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签订《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
四、考试录取
2023 年报考全省基层水利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统一考试。按考生专科成绩总分排名作为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的录取依据。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了其他系统定向培养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
2.根据考生考试专科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择优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考分数公布之后,集中填报志愿前进行。
3.考生签订了2023年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并被录取,将一律视为作出以下承诺: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自愿放弃高考各批次录取资格,并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考志愿填报,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4.录取的考生由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学制三年,其中半年顶岗实习。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普通高等大专学校毕业证书,由水利局和人社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乡镇水利岗位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5.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5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