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县水利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江西省水政监察规定》知识问答(五)

访问量:

问:水政监察人员对正在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水政监察人员对正在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停止的,由水政监察组织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封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设备、工具、建筑材料等。

来源:厅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