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全南县行政审批局对1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 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技术评审意见、水土保持方案详见附件,公告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797-2630467
通讯地址:全南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 编:341800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2.技术评审意见
3.水土保持方案
2024年3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技术评审意见 |
水土保持方案 |
1 |
关于《全南县返乡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三期地块一建设》的批复 |
评审意见 |
《全南县返乡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三期地块一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