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机关事务管理指导服务,为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服务;管理县级公务用车平台正常运转(一般公务用车平台、应急 调研平台、综合执法平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我县接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接待安排来我县考察调研的上级领导、客商、来宾的服务和食宿,考察调研的期间的车辆出行安排;负责管理全南宾馆的国有资产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核定内设机构 6 个,分别为综合股、对外联络股、公务用车服务股、公共机构节能股、机关事务股、后勤服务股。核定人员编制合计20 名(其中事业单位全额拨款14 名、“退一减一”自收自支 6 名),股级职数 6 名。实有事业单位人员合计20人,其中全额拨款管理人员5 名,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勤人员9人,自收自支工勤人员 6 名。
第二部分 全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全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8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33万元。单位新组建成立,2021年无单位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全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86.3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3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单位新组建成立,2021年无单位预算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3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单位新组建成立,2021年无单位预算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万元。单位新组建成立,2021年无单位预算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全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6.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67.3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单位新组建成立,2021年无单位财政拨款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6.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单位新组建成立,2021年无单位财政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6.6 万元,新成立单位,2021年无预算。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5 辆,执法执勤用车 1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本单位新成立组建,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未安排出国预算。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组建,财政拨款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安排新购置公务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保障公务用车平台正常运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事业运行:在编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运行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公积金:缴纳在编在岗人员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