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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发改委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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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承担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转报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创新创业统筹协调职责。

(六)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推进产业结构及能源消费结构调整,落实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负面清单。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节能监察监测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职责。

(七)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国家粮油等储备。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教科体、文旅、卫健、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我县军民融合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煤炭发展和改革工作,统筹煤炭产业合理布局,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转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监测分析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对外能源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及其执行落实上级对能源价格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二)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制定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垄断性商品价格、物业管理收费、经营性收费,行政性、事业性项目收费标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发布价格公告。负责衔接毗邻地区价格政策、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罚没物、赃物、无主物、纠纷物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

(十三)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趋势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反映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情况,为县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和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拟定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的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参与重大项目财政建设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后评估)。负责做好市级以上重大项目上报、衔接工作等。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开发计划;负责全县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负责县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管理等。

(十五)负责我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研究提出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牵头抓好试点示范事项及重大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国家部委对口支援工作。

(十六)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安全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十七)统筹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十八)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法定依据

办公室

李志敏

中共全南县委办公室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综合股

曹毕森

 同上

投资股

王清清

同上 

体改股

利吉华

 同上

收费价格股

胡伟兵

 同上

直属管理单位

1.县项目办;2.县重点办;3.县振兴办;4.县生态办;

单位地址:

全南县含江路14号

邮政编码:

341800

联系电话:

0797-2632436

办公时间:

8:00-12:00

14:30-17:30

联系邮箱:

qnxf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