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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社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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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职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办理有关人员调配、转移手续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办法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负责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督促落实工伤待遇。督促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二中路(全南二小往里5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7-263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