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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社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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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办公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法定依据
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访接待、内外联系、信息综合、安全保密、档案、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全南县城厢镇二中路(全南二小往里50米)四楼办公室 淦林檎 0797-2632029 中共全南县委办公室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全办字〔2019〕49号)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考核管理和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人才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继续教育、技能测评与业绩考核。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各系列(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的实施办法。负责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紧缺人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建立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库,重点建立高层次人才库,组织开展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和技术工人等级的网上注册认证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全南县城厢镇二中路(全南二小往里50米)二楼1号窗口 李德韶 0797-7162887
3 工资福利股 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工作等变动后工资审批工作。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事业、企业提前退休人员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的审批。 全南县城厢镇二中路(全南二小往里50米)二楼5号窗口 华政 0797-7177811
4 劳动关系股(民工服务指导股)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民工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并实施全县民工工作规划,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建立完善劳动争议仲裁规则和制度。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仲裁办案实体化进程。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本县范围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全南县城厢镇二中路(全南二小往里50米)二楼4号窗口 黄昱 0797-7177812
5 社保基金监督和审计股(就业和社会保险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社保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承担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贯彻执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和基本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实施工作。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工伤和职业病调查认定及伤残等级评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

全南县城厢镇二中路(全南二小往里50米)二楼5号窗口 暂缺 0797-717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