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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审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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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审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

 

一、严格实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认真参加全局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按照“统一时间、集中地点、限时独立完成”的原则。

二、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将每年考试成绩及时通报,并予登记,无故不参加者及时通报,并由组织部门备案。

三、采用领导干部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组织部门把法律知识考试做为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中一项重要内容,凡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将择时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次年不得提拔使用。 

四、普法办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规范化建设。要将“六五”普法期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考试成绩逐一登记,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控到位。

五、普法办与组织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监控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客观全面、真实地记载反映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做为考试考核的重要参数,并在此基础上,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果。逐步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