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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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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为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2008年以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挥了促进作用。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近三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2008年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每年在县文化广场制作1期政务公开专栏。到目前为止,已经总共制作了3期;

(二)我局坚持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三年来,依托全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赣州市公安外网门户网站和江西省公安厅外网分别发布信息407条、69条和136条。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民情信箱或服务窗口、信息简报、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街头咨询、上门宣讲、入户走访等其他途径和形式答复咨询等100多条(次)。

二、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党委给予高度重视。2008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局党委对此项工作始终给予高度重视,主要领导除了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开展,亲自对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之外,还经常关心过问工作进展情况,保障落实必须工作经费,协调解决了各种实际问题。全县公安机关认真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克服各种困难,扎实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服务窗口以及县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构,县局指定了4名民警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编发等日常工作,各科、所、队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规范。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根据《条例》以及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规范,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以及各类告知、受理与审批程序,做到以规章制度管事、依程序规范办事。

(四)严密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任务与责任分解,纳入到目标管理考评之中,制订了配套的奖惩办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直接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真正做到有安排部署,有检查指导,能落实到位,能取得实效。

(五)努力拓宽公开渠道。紧紧依托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等系列活动,对新制定出台的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预警提示、工作动态和相关业务、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广泛宣传我局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进一步公开了户政及出入境管理等有的情况,提高了群众对公安工作参与率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好,但是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如:部分科、所、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少数信息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系统了解与充分认识,等等,都有待于加强和改进。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和检查指导,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进一步对工作进行规范,保持经常性梳理本单位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行各业的需要,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全南县公安局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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