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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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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全南县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林局办公室王金才联系(地址:含江路64号,电话:07972605672,邮编:341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南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圆满地完成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信息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配有2名工作人员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并完善了推进林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了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各股(室)职责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2020年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并已按期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2. 2020年我局制定行政检查计划16个,均按计划完成检查任务。2020年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35起,称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12起。2020年我局有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共计12个主项,其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批包括3个办理事项,在这14个具体事项中木材运输许可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202071日起实施后取消了办理。并根据赣火办【202035号文意见将原划给应急管理的野外特殊用火审批收回由我局实施。故至2020年底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仍为12项。以上所有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均已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前台一窗式受理。4. 20201-12月各事项办理数为:林木采伐许可152件;森林资源转让审核或审批0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0件;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经营许可0件;植物检疫证核发300件;(1-6月)木材运输证许可266件;与国外签署涉及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协议审批0件;权限内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许可5件;在林业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0件;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0件;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审批0件;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迁移一级、二级古树和名木的审核0件;野外特殊用火审批3件。

(三)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完善升级平台搜索引擎。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四)监督保障逐步强化。建立健全林业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林业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新闻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了对林业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1-1

7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5

-3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0

35

行政强制

1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1184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7

0

0

0

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对林业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2、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树立以服务对象为导向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理念。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继续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强各业务部门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协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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