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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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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2022年以来,我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陂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执法大队,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在镇党委、政府有力领导下,各部门整体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且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制定完善全镇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分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明确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机制。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紧抓“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常态化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镇村干部职工、调解员培训内容,坚持把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职工、镇村(社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组织镇直各单位、镇村干部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瑶族等活动,发放法治宣传册2000余份。充分利用“品味陂头”微信公众号、各村政务公开群开展线上普法活动,定期转发法律云课堂、普法小知识,营造人人守法、人人知法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正河“和事佬”、周布“法宣堂”等普法阵地;整合原八一垦殖场文化中心资源,融合军垦、知青、法治、瑶族非遗文化,高标准打造陂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五星级示范所),组建“老知青”“军垦文艺轻骑兵”等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加强学法用法,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以加快推进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抓手,创建了“两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创建无邪教示范乡镇。积极探索“五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逐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长城社区“实施社会治理‘五心’服务,打造政群互动‘五感’社区”特色做法,获国家民政部《社区》杂志及省政府五型政府简报刊登宣传,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太和村“有事好商量”议事协商示范点被民政部授予“全国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创建太和村“有事好商量”、正河村“和事佬”、黄塘村“老何话事”、周布村“和周共济”等一批特色工作室,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2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47件,已化解636件,化解率为98.3%

(四)规范公正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以示范镇建设为契机,先后实施卫生院综合门诊大楼、室内农贸市场、圩镇停车场、圩镇违停抓拍、开发区边坡治理、公路沿线裸露山体增绿复绿整治等项目。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对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错时延时服务”“小鬼难缠”等营商环境问题情况开展现场监督,自查发现问题1个,解决问题1个,提高了办事效率以及群众满意度。严格按照要求,高标准打造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执法大队队员的培养,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激励干部职工考取执法证,现取得执法证人员共13人,2022年行政处罚3件。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来,我镇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整体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有所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有待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将在日后工作中不断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一是成立了由镇长牵头负责,各领导班子具体抓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依法行政工作。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到每个人,层层负责。三是完善了考评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四、下一步打算

2023年,陂头镇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

(一)提升干部法律素质

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学法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交流执法经验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

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的功能,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和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备检查,改进行政执法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结合不同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村(社区)法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事洁高效的村社区法治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村务公开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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