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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陂头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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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陂头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陂头镇)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南县陂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全南县陂头镇人民政府大院,电话:0797-2681576,邮编:3418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陂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赣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积极对《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更新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

    2. 管理公开(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监管情况)

    3. 服务公开(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

    4. 结果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5. 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1.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

    2. 受理情况分析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 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4. 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平台建设

    1. 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

    2. 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

    3. 网站集约化

    4. 网站监管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 工作考核

    2.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3. 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工作力量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我镇人手较少,要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二是创新不足。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镇将全体党政办工作人员为对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正确的做法与成功的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的决策。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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