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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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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全南县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南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全南县含江路70号,电话:0797-2608828,邮编:341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南县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累计在各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其中: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公开14条,赣州市信用服务平台43条,全南城管微信平台81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稿14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发稿0篇,在省级、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4篇)。

公开信息类别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行政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一)主动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有待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公共政策方面的事项,同时要考虑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有效信息,充分发挥信息主动公开的主渠道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拓宽。要充分利用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多种栏目板块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的覆盖面。

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努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