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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南县标准厂房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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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发改字〔202268

关于全南县标准厂房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全南县工投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全南县标准厂房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工投文20221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县本级建设项目储备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全府办发20223号)精神,原则同意《全南县标准厂房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配套设施,推进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同意实施全南县标准厂房配套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5-360729-04-01-219703)

二、项目业主为全南县工投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全南县金龙镇松山村南山下西侧。

四、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7308.00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3层标准厂房,其中:8#厂房建筑面积为 3654.00平方米,9#厂房建筑面积为 3654.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硬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匡算总投资2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融资

六、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同时,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七、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做好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各项前期工作。

八、请根据本批复内容,做好项目方案设计工作,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请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一、请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管理有关要求,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本项目填报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于每月月底前更新完善项目有关信息。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5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