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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南县全域旅游交通服务中心(汽车站和公交总站)进出辅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全发改字〔202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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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南县全域旅游交通服务中心(汽车站和公交总站)进出辅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全南县全域旅游交通服务中心(汽车站和公交总站)进出辅路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全旅发〔2022〕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上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全南县新汽车总站北侧,项目起、终点均接现状桃江源大道,路线全长564.2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主要技术指标: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该项目按支路单向两车道标准进行建设,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设计年限10年。路面结构采用沥青路面,路面设计以BZZ-100为标准轴载。道路红线宽度 12米(其中,人行道3米 ,机动车道4.5米×2),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其他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工程概算: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468.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8.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72万元,基本预备费22.31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四、下阶段,应根据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进一步优化完善各专业设计,满足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和使用等基本要求。

五、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并据此批复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全南县全域旅游交通服务中心(汽车站和公交总站)进出辅路项目概算核定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