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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农保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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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农保局部门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责

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提供服务管理保障;对城乡居保基金管理;指导乡镇城乡居保基金管理工作及业务培训;承担城乡居保养老金收取核兑付等业务。

  1.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全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717.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6万元,较2018年增加4.28万元,增长0.16%;本年收入合计2715.40万元,较2018年增加7.97万元,增长0.29%。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15.40万元,占100%。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717.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13.15万元,较2018年增加2.04万元,增长0.08%;年末结转和结余4.31万元,较2018年增加2.25万元,增长109.22%。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0.65万元,占4.08%;项目支出2602.51万元,占95.92%。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5.64万元,决算数为27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17%。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5.64万元,决算数为27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17%,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财政未将城乡居保基金的上级补助资金纳入统计范围内。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1.61万元,较2018年减少12.09万元,下降11.66%,主要原因是:1人调离。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10.14万元,下降34.89%,主要原因是:控制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2万元,较2018年减少1.23万元,下降91.11%。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万元,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3万元,下降68.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无变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万元,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7.4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3万元,下降68.21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无变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无变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2万元,增长294.17%,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等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60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2.51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19(农保局).xls
附件:全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