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农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农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农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是人社局下属二级局,主管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服务保障,对保险基金管理,指导乡镇农保工作人员对基金管理及养老金收取核兑付等业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全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6人。
第二部分 农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农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6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041.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3.0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增加了基金预算资金1168.15万元,上年由财政统一填列,单位预算系统未填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农保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6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041.02%。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5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21.1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22.85%;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1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万元。项目支出1207.5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9.36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68.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041.02%,主要原因增加了基金预算资金1168.15万元,上年由财政统一填列,单位预算系统未填列。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22.85%;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1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万元。项目支出1207.5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9.36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68.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农保局财政拨款支出126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041.0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041.02%,主要原因增加了基金预算资金1168.15万元,上年由财政统一填列,单位预算系统未填列。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22.85%;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1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万元。项目支出1207.5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9.36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68.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12.5%。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占用国有资产总额1.9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0.5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0万元。
(九) 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包括配套城乡居保县级基础养老待遇、参保缴费县级补贴及特殊身份人员保费代缴等,确保城乡居保工作开展。
(2)立项依据:根据往年批复立项。
(3)实施主体:全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4)实施方案:全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程序向财政申报,财政部门下拨指标,再由全南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基金管理股执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68.1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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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确保待遇领取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目标2:确保参保缴费人员政府缴费补贴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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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 |
民生工程任务数 |
质量 |
指标1:民生工程参保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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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待遇足额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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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个人缴费补贴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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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特殊群体政府代缴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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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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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指标1:城乡居民年基础养老金标准 |
12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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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政府缴费补贴标准 |
30-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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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指标1:参保人员生活水平 |
一定提升 |
指标2: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收益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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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指标1: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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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待遇领取人员终身保障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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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 |
指标1:参保人员满意度 |
≧80% |
指标2:参保群众政策知晓度 |
普遍知晓 |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2.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安排新购置公务车。
第三部分 农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