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就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就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就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就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主要职责是工作职能:负责全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建立就业创业服务网络体系;督促检查并具体承办全县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企业招工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就业训练、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开展各类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工作;全县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全县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失业保险征缴及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检查全县就业资金和经费的使用。承办县政府、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全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本级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全额事业编制16名,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临时工11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补助1人。
第二部分 就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全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预算总额为19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3%;上级补助收入80.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就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9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54%。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8.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5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12%;商品和服务支出32.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4.63%;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就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7.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3%。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就业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就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就业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总额72.7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2.7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49.96万元,办公家具22.51万元,其他设备0.31万元等)。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全南县就业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2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3.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4.81%,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安排新购置公务车。
第三部分 就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