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全南县人社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访问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工作、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公务员队伍、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政策,管理全县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全南县人社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局共4个。

编制人数小计6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事业编制人数57人。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0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52人。退休人数小计3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全南县人社系统收入预算总额为474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7.86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往年由财政列预算,今年由单位列部门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7.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全南县人社系统支出预算总额为474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7.86万元,主要原因因为部分项目往年由财政列预算,今年由单位列部门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3.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9万元,资本性支出3.25万元;项目支出4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0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8.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4万元;农林水支出147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3万元;其他支出100万,较上年预算增加9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8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4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全南县人社系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506.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7.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4万元;农林水支出407.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3.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9万元;项目支出96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7.8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68.78万元,资本性支出3.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3.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2.17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3.5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2.58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 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全南县人社系统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3238.08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项目,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全南县人社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7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8495.10万元,其中:人社局本级预算安排项目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000.55万元;下属单位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2932.4万元;下属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项目7个,项目预算金额4539.15;下属单位劳动监察局2个,项目预算金额23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三支一扶”大学生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我县2023年度24名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安家费等,并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三支一扶”工作经费194.8万元。

2)立项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202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提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推动基层事业发展,第四轮(2021至2025)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支医、支教、支农和乡村振兴)事业。

3)实施主体

为我县2023年度24名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安家费等,并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4)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2021]32号文件精神)。

5)实施周期

2023年元月至2023年12月,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三支一扶”工作经费194.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三支一扶“生活补贴

主管部门及代码

408-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94.8

其中:财政拨款

194.8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2021年、2022年、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2023年县级生活补贴人数约50人,每人每年3.8万元

≥190.32万元

“三支一扶”工作经费

≥4万元

补齐绩效补贴

≥6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三支一扶人员

≥50人

质量指标

安置率

≥90%

补助及考核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培训合格率

≥99%

时效指标

考核评优表彰工作完成时限

2023-2025年

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

≥15日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对农村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人才培养,确保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充实基层干部队伍,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高校毕业生满意度

≥90%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全南县人社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5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5.56万元,比上年减少1.1245万元,一个下属单位未列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各级各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二)卫生健康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