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及全南县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4号)、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我乡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现就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各村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建立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全面组织发动,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按照上级要求,实行领导挂点制,县、乡、村三级党政主要领导、挂点领导要分别抓好1000亩、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建立专门台账,树立示范标识,进行专项核查。
二、紧盯目标任务,全面抓好粮食生产面积落实
各村要紧盯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见附件1),突出抓好早稻生产,抓紧把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组,落实到主体和田块,做到宜种尽种,确保全乡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6875万亩(其中早稻4600亩以上,中稻2220亩,晚稻44430亩,玉米、豆类、薯类等其它粮食作物5625亩)以上,粮食总产达到6606吨以上。要在保证水稻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豆类、薯类等其它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要层层压实责任,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乡级台账具体到村组,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备案(见附件2);村级台账具体到村小组、农户和田块,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背书、加盖公章后,上报乡政府备案(见附件3)。各村早稻、中稻、晚稻及已种植旱粮台账,分别于5月8日、6月8日、9月8日前上报。
三、做好春耕备耕,保障农资充足供应
(一)迅速组织发动。各村要迅速行动,层层动员部署,密集调度推动,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民和种植主体传达稳粮抓粮的强烈信号。要通过微信、公开信、标语、横幅以及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引导应种尽种。一是要把《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种粮大户和每家每户;二是村组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今年的粮食生产工作;三是村要有通俗易懂的搞好粮食生产宣传标语、横幅等宣传内容,切实加大粮食生产宣传发动工作。
(二)做好早稻摸底调查。各村要提前谋划2022年水稻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工作,要组织乡村干部做好种植主体(尤其是大户)早稻种植意向调查,摸清底数。
(三)保障农资供应。乡农业办要对现有库存农资开展全面摸底清查,对照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及时组织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秧盘等农资调配,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不误农时。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买得到放心农资。
(四)抓好集中育秧。各村都要建立1个以上早、中、晚稻集中育秧示范点,推行“统一苗床地、统一品种、统一药剂处理、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等模式,强化秧苗田间管理,搭好水稻丰产苗架。
(五)培育新型主体。试行整村组推进等模式,加快土地经营权向大户等主体流转集中,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新型种粮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努力打造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粮主体。要继续发挥村集体带头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村集体+”的模式,发展水稻规模种植,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夯实粮食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优先安排粮食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优先种植“双季稻”,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等行为,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利用,切实纠正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脐橙及建设养殖场等现象。
(二)坚决制止耕地抛荒。一是发挥耕地流转的主导作用,推进有条件的抛荒地块全面恢复水稻种植特别是双季稻种植,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流转给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耕种,坚决杜绝耕地抛荒现象;二是压紧压实遏制耕地抛荒属地责任,各村要建立抛荒耕地复耕复种整改台账,因地施策推进复耕复种。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1年的,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耕地恢复耕种后再纳入补贴范围。
(三)改善农田设施条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推进“田管家”智慧高标准农田监管平台应用,加快完成2021年度0.2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保不耽误春耕生产,全面推进2022年度0.1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修复荒废小微灌区和末级渠系,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保障农田水利工程长久良性运行。
(四)推广良种良法。积极引进、示范、推广一批高产稳产、品质好、抗性强的优质品种。积极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增产技术,集成推广水稻“三控”施肥、精准施肥施药等节本增效技术,在关键农时节点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指导服务,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力争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大力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农用地污染治理工程,引导农民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措施,培肥耕地地力,确保耕地可持续利用。
(五)做好防灾减灾。加强重大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做好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强化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确保灾前、灾时、灾后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到位,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农情调度,及时准确核实灾情,落实生产救灾资金,促进灾后恢复生产。
五、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完善惠农政策,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好稻谷补贴政策,“谁种粮、补贴谁”,并且提高早稻补贴比重。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保障“种粮卖得出”。强化粮食生产金融服务,推进水稻保险全覆盖,降低粮食生产灾害风险,保护农民种粮收益,鼓励种粮主体积极申报“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
(二)实施水稻种植奖补。为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种粮收益,稳定“双季稻”面积,支持鼓励农村村集体和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种植“双季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财政给予奖励扶持:
1.鼓励种植“双季稻”,对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下的,每亩补助150元(其中早稻90元,晚稻60元);对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50元(其中早稻150元,晚稻100元);对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其中早稻180元,晚稻120元);对种植双季稻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其中早稻280元,晚稻120元);
2.对种植中稻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元;
3.对农户发展粮食生产购置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机耕、机插、机防、机收、机烘等农业机械设备的,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县财政再增加补助20%;
4.对早稻集中育秧5亩以上的主体给予500元/亩的集中育秧补助。
(三)乡级措施。一是乡政府采取对水稻种植大户、村集体垫付田租等方式,解决种植大户、村集体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二是对水东村、当迳村、塔下村等村缺水田块进行建设永久抽水设施,建设资金费用由乡政府解决。三是针对我乡部分安全利用区田块产出的水稻重金属超标问题,导致粮食出售价偏低情况,对种植户因重金属超标问题造成的差价损失按每100斤补助20元。四是将粮食生产纳入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完成早稻种植任务较好的村视完成任务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对推动早稻种植不力的村视完成任务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罚,涉及的村支部书记不得作为村务专干聘用人员,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做好统计调查,强化督导考核
各村要切实做好粮食生产统计调查工作,加强数据采集、审核和科学评估,确保粮食面积与产量应统尽统。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列入高质量发展、列入年终绩效考评、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全面振兴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提高粮食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比重,加大粮食生产考核力度,对早稻、中稻、晚稻种植面积分别于5月8日、6月8日、9月8日前进行实地核实。同时建立粮食生产阶段性日报制度,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对落实粮食生产工作好的,在全乡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约谈。
社迳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社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全南县社迳乡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吨
乡(镇) |
粮食播种面积 |
总产量 |
水稻 |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
||||||||
水稻小计 |
1.早稻 |
2.中稻 |
3.晚稻 |
|||||||||
播种 面积 |
产量 |
播种 面积 |
产量 |
播种 面积 |
产量 |
播种 面积 |
产量 |
播种 面积 |
产量 |
|||
老屋村 |
2000 |
756 |
1050 |
442 |
400 |
148 |
300 |
126 |
350 |
168 |
950 |
314 |
社迳村 |
1450 |
565 |
950 |
400 |
400 |
148 |
200 |
84 |
350 |
168 |
500 |
165 |
炉迳村 |
1300 |
501 |
800 |
336 |
300 |
111 |
200 |
84 |
300 |
141 |
500 |
165 |
当迳村 |
3370 |
1342 |
2420 |
1028 |
1000 |
380 |
420 |
178 |
1000 |
470 |
950 |
314 |
塔下村 |
3280 |
1305 |
2380 |
1008 |
1000 |
380 |
400 |
168 |
980 |
460 |
900 |
297 |
江口村 |
2425 |
937 |
1500 |
627 |
600 |
220 |
350 |
147 |
550 |
260 |
925 |
310 |
水东村 |
3050 |
1200 |
2150 |
903 |
900 |
333 |
350 |
147 |
900 |
423 |
900 |
297 |
合计 |
16875 |
6606 |
11250 |
4744 |
4600 |
1720 |
2220 |
934 |
4430 |
2090 |
5625 |
1862 |
附件2
2022年全南县 乡(镇)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乡(镇)党委、政府(盖章) 单位:亩
村名称 |
耕地 总面积 |
粮食总播种 面积 |
水稻 |
玉米、豆类、薯类等其它粮食作物 |
具体 责任人 |
|||||||||
水稻小计 |
1.早稻 |
2.中稻 |
3.晚稻 |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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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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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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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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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早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5月10日前上报;中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6月10日前上报;晚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9月10日前上报。已种植旱粮指截止填报时累计种植面积。
填表人签名: 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全南县社迳乡 村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村委会(盖章) 单位:亩
村小组 名称 |
耕地 总面积 |
粮食总播种 面积 |
水稻 |
玉米、豆类、薯类等其它粮食作物 |
具体 责任人 |
|||||||||
水稻小计 |
1.早稻 |
2.中稻 |
3.晚稻 |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任务 面积 |
已种植面积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村小组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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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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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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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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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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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签名: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