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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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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治自律和民主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近日,省委两新工委、省民政厅制定了《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工作规程》指出,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要坚持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党组织在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功能定位,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确保行业协会商会的正确发展方向。党建工作主管单位要按照“四上四下”的工作流程,牵头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工作规程》强调,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要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章程规定期限自主组织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自觉接受全体会员和社会的监督,接受党建工作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

《工作规程》还详细规定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产生方式、程序和主要职责,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换届的处置方式,以及负责人候选人产生的要求和审批程序等换届具体事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强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保障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