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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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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城乡特困人员和敬老(福利)院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督促指导、政策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工作;负责村、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牵头责任。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儿童收养和救助管理政策、规章;负责婚姻、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七)拟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全县殡葬服务改革工作。

(八)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拟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指导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采集、审核和发放工作。

(十)牵头负责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拟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指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全南县民政内设股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编制人数41人,其中:编制人数小计4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2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3人,行政在职人数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赣州市全南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71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7.21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全南县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71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7.2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1.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0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8.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赣州市全南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71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7.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74万元,较2023年预算安排减少6.42万元,下降21.28%,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商品服务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本单位共有车辆1,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老年人福利补贴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对持有全南县城乡居民户口且年龄达到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

立项依据:全办发[2020]4号:中共全南县委办公室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南县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实施主体:全南县民政局

实施方案:经乡镇民政所审核确认,县民政局审批通过的符合条件的老人实施,年满8084周岁、8589周岁、9094周岁、95-99周岁、99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长寿补贴。

实施周期:每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657万元。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将提高我县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赣州市全南县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1.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安排支出

公务接待费8.2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各级各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401][全南县民政局]部门整体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民政局汇总表)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