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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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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同时基金安全关系到千万参保民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赣州市农保局通知要求,按照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基金运行防控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金运行基本情况

2019年,我县城乡居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截至2019年9月,我县征缴个人保费1110.49万元,特殊人群政府代缴基金收入98.16万元,基金利息收入219.30万元,发放城乡居保养老待遇2172.8万元,基金结余8725.9万元,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2.49万元。近年我县尚未接受地方审计部门审查。

二、 账户设置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我局设立了基金财务管理股室,配备了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统计账目,严格执行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县农商银行开设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保证专款专用,避免收入支出相互串用。

三、 金运行的风险点及对策

(一)严把资格审核,守住基金出口关。城乡居保认证工作主要依靠人工,逐一认证工作量大。各部门信息相互独立,信息化建设水平不足,信息共享时效性无保障,认证易出现后查及漏查现象,造成基金损失。为确保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准确性,把好资格审核关,确保养老金不重发、不漏发。我局全面实行养老金发放报盘自动化,保证了报盘过程零手工、全加密、无干预;2、依据我县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的实际情况,每月发放养老金前,我局坚持根据县殡葬所提供的死亡人员名单进行数据比对核查,有效规避了死亡冒领现象;3、积极与县社保局协调配合,每月发放养老金前,坚持与县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名单进行数据对比核查,有效避免了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4、坚持推行养老待遇公开公示制度,待遇领取人员名单每月及时发放到农保QQ群,由各乡镇劳保所在各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优化定活存款比例,做强基金增值效益。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一直为全社会所关注,为了真正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优化定活存款比例,避免造成了基金利息流失,我县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1、建立灵活、多样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地将专户存储的基金转存定期;2、对基金的增值进行科学的设计和安排,在目前购买国债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将增值方式主要放在定期存款上,并对定期存款的档次进行长、短搭配,科学配置。截止2019年9月底,我县基金结余8725.9万元,已存定期8205.59万元,占比94.04%(其中:5年定期存款3573.59万元,占定期存款的43.55%;3年定期存款500万元,占定期存款的6.09%;1年定期存款4132万元,占定期存款的50.36%)。同时我县积极与县农商银行主要领导协调沟通,要求执行优惠利率政策,通过反复攻坚克难,县农商行同意对我县城乡居保基金活期存款执行优惠利率政策,即未存定期的活期存款全部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三)强化警示教育,压实内控管理纪律。为使经办人员尤其是基金管理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我县积极开展各类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及基金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将基金监管贯穿于收、支、管的全过程,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