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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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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政府网站安全管理,确保政府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政府网站的领导机构。县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政府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并具体承办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 网站编辑部 

    第一条 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由张智担任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总编辑 

章 网站审核发布部 

    第一条 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审核发布部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由胡平负责 

  第二条 审核发布部必须按《关于做好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进行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第三条 审核发布部建立网站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 

  第四条 审核发布部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 

  第五条 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三章 网站安全运行维护 

  第一条 政府网站安全运行维护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由钟泽灵负责 

  第二条 政府网站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三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定期备份制度。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第五条 口令管理制度。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条 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条 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帐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第条 应急响应制度。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条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和市网安办报告,并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将部门网站报告的情况反馈给门户网站,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