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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吉山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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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件要求,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走深走实,保持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221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授旗训词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亡人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镇党委、政府讨论,成立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长:黄洁廉  副镇长

  李志文  安全生产干事

        谭六平  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李国添  镇专职消防队队员

        李甫延   镇专职消防队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洁廉任办公室主任,李志文为成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组织部署、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

2.老旧高层建筑和商住混合体建筑内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损坏。

3.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有人员住宿的合用场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圩镇建设改造项目设置不符合城市管理等要求的防盗窗(网)。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5.“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

6.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7.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8.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9.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或不能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0.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

11.其他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1年11月10前)。村(社区)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迅速部署开展工作。要组织人员对辖区重点单位和场所对照“百日行动”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1111日至2022115日)。村(社区)要围绕整治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做到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坚决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1月16日-2022年1月25日)。村(社区)要对重点单位场所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较多的单位场所进行重点督查,对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临时查封的单位场所进行复查,巩固行动成果;全面总结行动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推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是政府部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此次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当好推手,借势发力,重拳出击,集中整治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村(社区)务公开群等媒体,通过发布通告、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重点

(三)完善机制,确保长效。村(社区)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

村(社区)1130日、1230日报送当月行动开展情况及《“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1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

      

附件

大吉山镇“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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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个人)名称

火灾隐患及非法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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