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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吉山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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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省地质灾害调查队调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防治措施,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我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

一、组织机构

 长:张广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慧明(镇党委副书记)

 员: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干部、镇民兵应急分队

由自然资源所负责日常工作。

、基本情况

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3-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4月底-8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我镇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三、预警预防

1、建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地矿、气象、水利、建设、交通、铁路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地质矿产局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印制“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可能遭受侵害的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乡、材、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信息报送

当发现重要地质灾害后险情和灾后信息,应当立即拨打2662005,将有关情况报镇应急领导小组,镇应急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居)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镇应急领导小组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 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 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六、应急结束

经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响应结束,镇应急领导小组应详细记录和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并向县政府进行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