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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执法案件

访问量:

基本信息

当事人类型:

自然人

姓名:

周某某、李某、曾某某

性别:

案由:

周某某、李某、曾某某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案

案件名称:

周某某、李某、曾某某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案

案号:

2023004

案件类型:

行政处罚

案件来源:

举报

案发时间:

2023年5月30日20:00

案发地点:

全南县大吉山镇田背村罗坑尾河

案件状态:

结案

执法机关:

大吉山镇人民政府

案件阶段:

快速结案

线索发现时间:

2023年5月30日22:00

案情描述:

2023年5月30日晚上,罗坑林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周某某、李某、曾某某在罗坑尾河里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机)进行非法捕捞,非法渔获两斤左右,有改装电鱼机已被当事人扔掉(询问笔录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使用非法渔具电鱼机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