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当事人类型: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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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周某某、李某、曾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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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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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周某某、李某、曾某某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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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周某某、李某、曾某某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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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004 |
案件类型: |
行政处罚 |
案件来源: |
举报 |
案发时间: |
2023年5月30日20:00 |
案发地点: |
全南县大吉山镇田背村罗坑尾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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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状态: |
结案 |
执法机关: |
大吉山镇人民政府 |
案件阶段: |
快速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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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发现时间: |
2023年5月30日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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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 |
2023年5月30日晚上,罗坑林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周某某、李某、曾某某在罗坑尾河里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机)进行非法捕捞,非法渔获两斤左右,有改装电鱼机已被当事人扔掉(询问笔录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使用非法渔具电鱼机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