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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异公告(2023)字第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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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异公告(2023)字第051号

坐落于全南县建材巷21号的一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全房证字第101号;面积:207.48㎡;土地证号:1987年6月23日发,面积:243.11㎡),因产权人刘䘵其于2012年1月31日因病死亡;曾利珍于2017年6月1日因病死亡;刘云根于2021年1月23日因病死亡。根据刘云飞、刘影梅、刘影萍、刘影红、刘影欢、刘影群、刘红梅、刘军八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及部分辅佐证明材料,刘䘵其、曾利珍的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刘䘵其、曾利珍系夫妻关系,父亲母亲早年已故;子:刘云根(2021年已故);子:刘云飞(健在);女:刘影梅(健在);女:刘影萍(健在);女:刘影红(健在);女:刘影欢(健在);女:刘影群(健在)。刘云根的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妻:刘红梅(健在);子:刘军(健在)。经其继承人协商,刘影梅、刘影萍、刘影红、刘影欢、刘影群、刘军六人放弃以上一处不动产的继承权,现由刘云飞、刘红梅二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桃李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797-2630062

全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