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等规定,全南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全南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成片开发范围:城厢片区、产业园片区、桃江新区片区。
二、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10日。
四、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邮箱:1240602506@qq.com
联系电话:0797-2632035
全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