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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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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部门决算

(公开格式)

 

 

 

 

 

           单位公章:

           报送日期:2017825

 

 

 

单位负责人(签章):  邓柳清  

 

财务负责人(签章):王义    经办人(签章):钟丽群


全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全南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全南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全南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全南县国土资源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政策和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施县级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3.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并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4.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指导全县完成“增减挂”项目,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5.依法统一管理全县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测绘、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资产调查。

6.主管全县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审核、审批和报批;代表县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规范搞活二、三级市场;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等工作。

7.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从事土地评估和土地勘测机构的资质,对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初审、备审;承担各类农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8.承担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测绘项目备案、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监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汇交,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管理全县地图市场、测绘成果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定。

9.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起草不动产登记规范性文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度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依法征收、收缴土地、测绘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规费、价款。

11.领导国土资源所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对国土资源相关中介机构和其他机构实施行业管理。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4个,包括:全南县国土资源局(全南县不动产登记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城厢、金龙、中寨、南迳、大吉山、龙源坝、陂头、社迳、龙下国土资源所。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3980.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78.63万元,较上年下降14.39 %;本年收入合计23801.60万元,较上年增加237.1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土地征收资金大幅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553.03万元,占98.95 %;其他收入248.56万元,较上年增加237.1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土地征收资金大幅增长。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24.78万元,占3.45%;项目支出23065万元,占96.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101.13万元,决算数2371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57万元,决算数4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2.86%,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的工资在2016年9月后转入县社保局统一发放;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20万元,决算数23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8.37万元,决算数57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36%;主要原因是: 职工及聘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略有增长。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工资利支出 541.97万元,较上年增长20.5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及聘用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5万元,较上年增长69.2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征地拆迁相关的劳务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057.22万元,较上年增长21948%,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23005.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7.33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基本支出)经费186.25万元,较上年下降3.6 %,主要原因: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维费、委托业务费用下降。其中:办公费14.26万元,印刷费2.51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2.86万元,邮电费20.33万元,差旅费32.42万元,维修(护)费5.83万元,会议费1.61万元,培训费1.28万元,公务接待费17.1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09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8万元,决算数为22.06万元,完成预算的55.4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2.3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7.18万元,完成预算的85.91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3.6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次数及陪餐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000元,决算数为4.88万元,完成预算的24.6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截止本年底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尚未结算公车用车服务费用。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8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帐面共有车辆5辆,实际一般公务用车5辆已经移交县公车服务中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全财发[2017]61号文件,我单位已开展2016年度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是良好。

第三部分  全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涉及内容进行解释,

参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全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