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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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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要职能

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及市容环境卫生经费、设施设备的管理;参与公用和民用建筑附属环卫设施建设的审核和竣工验收。

2.负责对县城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处理和主次干道冲洗、洒水及城区河道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单位或个人从事环卫设施的设计、建设进行行业管理。

3.负责对建筑余土、建筑垃圾调运及建材、流散物体运输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全县性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检查评比。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城区行业综合执法工作。

5、根据城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确定城区各地段和各种性质用地的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控制指标;组织实施城区绿化规划;编制并实施城区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6.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及园林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及中心城市公共绿地内商业网点开设的审核报批;监督、检查、指导城区县属、驻县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及单位、私营自建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绿化建设、管理。

7.依法审批城区公共绿地、专用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方案;依法审核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参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会审;负责城区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及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8.负责城区路灯、景观灯的规划、安装、调试、管理、维修;监督、检查、指导城区县属、驻县各单位辖区内安装照明灯及景观灯,参与制订城区亮化工程方案;依法审核城区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亮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城区亮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及亮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9.负责路灯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新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户外灯饰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城区临街高大建筑夜景亮化工程的指导、审查与管理;实施城区夜景灯饰的统一亮灯调度工作。

10.经营管理市场资产,负责市场开发建设和改造维修,开展多种经营;负责拟订和实施市场治安、消防、卫生等各项制度,搞好市场内的日常服务管理;按规定收取市场摊位费、设施租赁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市政中心办公室。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212.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2.7万元,较2020年减少116.35万元,下降78.06%;本年收入合计1179.87万元,较2020年减少332.98万元,下降22.01%,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59.82万元,占98.3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05万元,占1.7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212.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03.23万元,较2020年减少411.36万元,下降25.4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9.34万元,2020年减23.36万元,下降71.44%。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81.02万元,占31.67%;项目支出822.21万元,占68.3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8.32万元,决算数为118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9%。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9.48万元,决算数为117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44%,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4万元,决算数为1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5%,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1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8.98万元,较2020年减少211.63万元,下降52.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1万元,较2020年增加70.43万元,增长137.88%,主要原因是:开支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4万元,较2020年减少19.30万元,下降53.33%,主要原因是慰问退伍军人。

(四)资本性支出38.91万元,较2020年增加38.9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01万元,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23.02%,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36万元,增长21.7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6万元,决算数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92万元,下降51.40%,主要原因是与去年相比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与去年相比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累计接待7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预算,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5万元,决算数为6.73万元,完成预算的26.34%,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28万元,增长51.2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万元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0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巡逻;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单位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日常路灯及景观灯维修材料所涉资金300万元;环境卫生监管考核经费所涉资金30.2万元;城区绿地养护监管项目所涉资金32.9万元;梅子山日常管理项目所涉资金20万元;城区立体停车场管理项目资金17.08万元,,共涉及资金40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今年在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区绿地养护监管项目及梅子山公园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区绿地养护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区绿地养护监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9万元,执行数为 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无论从数量、质量、时效或者是成本控制上,都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并且养护面积还超额完成;二是从经济、社会、生态和可持续影响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绿地养护实施一对一精准化管养的难度较大;二是园林养护的工期较长,园林景观得以优化改善的效果不够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对园林养护不断探索,逐步进行更加科学合理、一对一精准化的苗木管养,进一步提高人均绿地面积,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全南县城区绿地养护监管项目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县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预算通知单的要求,县级下达的全南县城区绿地养护监管项目预算为32.9万元。

绩效目标:对城区68.88万㎡绿地养护进行监管,确保0.38万㎡的草花种植与更换,促使城区绿化养护达到绿化三级标准;逐步建设和完善城区园林环境,优化居民居住的生态环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县级下达的全南县城区绿地养护监管项目预算为32.9万元。2021年度财政将32.9万元分月拨付给我单位,用于城区绿地养护监管、考核等工作。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经费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用于日常办公、技术指导、业务交流、日巡查和月考核等管理工作的开支。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经费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使用。由专人管理,专人核算,专人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

监管城区68.88万㎡绿地养护和0.38万㎡的草花种植与更换。

(2) 质量指标

城区绿地及草花养护达到城市《绿化养护三级》标准,通过严格考核,被监管企业年度考核平均分达90分。

(3) 时效指标。

绿地实行每月养护,草花每年更换6次的高标准管养,采用日巡查月考核的高标准监管。

(4) 成本指标。

绿地养护监管经费控制在政府审批的32.9万元造价内。

4.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经济效益。

职工收入水平得到了提升。

(5) 社会效益。

极大地提升居民居住率,加快了城镇化率的步伐。

(6) 生态效益。

园林环境使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7) 可持续影响

绿地率保持只增不减态势,提升了居民居住环境。

5.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咨询回复处理率、投诉办结率高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 。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绿地养护由于实施一对一精准化管养的难度较大,工期较长,园林景观得以优化改善的效果不够明显,但总体基本已完成绩效目标无偏离。

下一步将对园林养护进行更加科学合理、一对一精准化的苗木管养,进一步提高人均绿地面积,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